為發揮范例成果引領作用,提升我省城市設計和城市建筑風貌設計編制水平,10月17日,省城市建設管理暨垃圾分類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通知,在全省開展城市設計和城市建筑風貌設計范例成果征評活動。
此次活動征評內容為,我省范圍內,市級、縣級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根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組織編制的總體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市級、縣級政府或相關主管部門2021年以來組織編制的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專項城市設計。
堅持自愿申報原則,申報單位為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的編制單位,應具有城鄉規劃編制資質。多個編制單位合作完成的,由牽頭單位進行申報,并取得其他合作單位同意。
通知明確,申報的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成果應符合《河北省城市設計編制技術導則》(冀城建管辦〔2023〕38號)、《城市與建筑風貌管控設計標準》(DB13(J)/T 8454-2021)要求;申報的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成果已經規定程序批準并付諸實施;申報前須取得委托編制單位同意。申報的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在編制和實施過程中探索建立城市總建筑師制度的在評審時優先考慮。
申報程序上,申報單位填寫《河北省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范例成果申報表》,準備申報材料,經聯合編制單位、委托編制單位同意后,報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區自然資源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各市、雄安新區自然資源規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審核申報材料,符合申報條件的,填寫申報意見并加蓋公章后統一報省城市更新促進中心。總體城市設計、城市建筑風貌設計申報截止時間,根據各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審批完成時間另行通知。重點地區城市設計、專項城市設計申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1月30日。(編輯:郭曉麗)